叶先生于4月9日,因“左胫前中断挤压伤”入住大良医院外三科。4月24日15时左右,叶先生的妻子何女士见丈夫输液完毕,随即按呼叫铃叫来护士。何女士发现,护士匆忙中,使用刚刚用过的有封管液的注射器为叶先生封管,何女士当即提出质疑,这样会给丈夫造成病毒感染。
4月26日,何女士来到大良医院找领导投诉,要求院方给予赔偿。医院领导非常重视此事,一边与家属沟通,一边认真对此事进行调查,并对叶先生夫妇表示歉意。
次日,医院对前封管液注射器使用的患者进行了丙肝、HIV﹑梅毒等项目检测,均为阴性。同时,院方建议叶先生于3个月﹑半年时间内到大良医院免费进行丙肝、HIV﹑梅毒等项目检测,何女士则要求院方给予3万元的赔偿。
医院方面表示,留置针封管时在正压力的情况下,使封管液注入留置针管内,患者血液不会倒流。用给另一患者使用过的封管液注射器再为叶先生封管,原理上造成患者感染的机会较小,感染病毒的几率是很低的。何况,4月10日进行检测,未发现对叶先生造成损害,医院无法作出赔偿,但对于患者及家属表示出的不安,医院愿意给予相应的慰问金。